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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這些年生活上的事情就不詳述,要詳述也很難。

  月華的部份於今年受到一些震驚,不知該從何說起。
  總之,我到2011年才發現這件事,離2009年事發日期頗遙遠,可謂後知後覺。

  一方面因為我很少注意這些動態,一方面也是因為家人有所變故,沒心情注意其他。
  但我想,月華的事情應該過去了,所以就不多加詳述。
  其實詳細狀況連我也很模糊,網路上能搜尋的片段並不多。

  

  OK,現在來講另一些事。
  月華是我付出許多時間後的成果,我打字不算慢,但是打故事一點都不快。
  過程中有笑有悲。

  雖然只要有人喜愛它就可以讓我開心,但當它在鮮●同人有所成果時──
  偶爾輕飄飄來幾句「妳不一樣,妳不懂我們的心情」、「正劇比較好寫,很簡單」。

  結果,這幾年我對月華已是又愛又恨。
  它是我的心血,自然喜愛。
  恨的是它走正劇路線──
  隨便飛來一句話就能將我的努力打成「寫正劇很簡單不用動腦筋」的下場。
  但我偏偏喜愛正劇路線,這完全是個人喜好。

 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。
  或許,日後再寫其它正劇路線的同人依然會得到上述言論,但對於月華,其實有著更多感傷。
  路人的負評並不能讓我感到悲哀,只有朋友的眼紅可以讓我褪去熱情,並深感哀傷。

  有那麼一陣子,我深深厭惡起獵人同人,任何作品都是。
  而我,一向不對沒有愛的東西下筆。
  
  時至今日,愛雖然平復,但是我停文太久了。(乾笑)
  加上今年在搜尋看到一些狀況,我完全傻眼了。
  好吧,我也很難說明當我看到作者名被誤植成他人時,心情是如何錯愕。


  從以前我就知道,即使將文章鎖右鍵,還是有其他方法可以將文章取走。
  但是──
  那個──
  不要把月華的作者當成別人呀,我會很難過。





  因為如此,所以這樣──
  在我跑醫院時(不是我生病,謝謝),抽空寫下的手稿不是月華,反而是其他故事的同人衍生。
  很凌亂,每個故事都只是一個個小片段。
  甚至,同一個故事只是換主角,換了一種個性重寫一遍。

  後來,與時夏的等價交換中,我拿了它當交換。
  第一次交換的版本已被我棄置,現在進行的是第二次交換版本。(咦)

  目前,故事是未公開狀態。
  我不希望作品全是坑,偏偏──坑坑相連到天邊

  有時覺得「管殺不管埋」這句話也很適用於我。
  要坑,我真的有很多。
  要填滿的同人──
  還真是五根手指都不到。 


  2011.09.04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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